虽然媒体上争议不断,但观众还是涌进了电影院,出现了排队买票的场景,想要一睹这部大制作的武侠片。
观众大致分为三类。
一类是武侠片爱好者,受香江武侠片的熏陶,想从电影中找到那种仗剑江湖,快意恩仇的感觉。
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武侠片在华国拥有不小的市场。
第二类是原著的读者,因为看了才进入电影院。
还有一类是陈导明和俞菲鸿等人的影迷,这部戏聚集了一众内地的著名演员,光是看海报上的名字就感觉晃眼。
好梦公司的大部分演员都在其中扮演了角色。
在内地的宣传更是把演员放在了位,突出了演员的重要性,这和国外的宣传策略不同,在国外是以李桉为卖点。
明星的号召力不容小觑,有些观众仅仅为了看明星也觉得值回票价了。
在电影票的定价上没有采用好莱坞大片的规格,而是按照国产片来定。
一般的国产电影票价在十元左右,如果片长达到两个小时或者是著名导演的作品,票价会涨到十五元。
好莱坞大片在国内的票价都在二十元以上。
票价不贵,市面上暂时没有出现盗版光盘,这是观众涌进电影院的主要原因。
在京城地区的日票房突破八十万,五日后达到四百万,在国内各大城市的票房成绩都很抢眼。
按照这个趋势,能和续集的票房不相上下。
不过林子轩清楚,这个可能性不大,一旦盗版光盘出来,观众会急剧减少。
续集是一种怀旧,具有持续的影响力。
观众只是看个新鲜,后续动力不足,只能依靠前面十几天的票房积累,不能太过奢求。
好梦公司的市场部门预计国内的总票房在四千万上下。
相对于票房,媒体上有关影片的争议愈演愈烈,出现了诸如“是拍给西方人看的电影”这类言论。
这无疑挑动了部分观众的神经,让他们感觉受到了轻视。
李桉在参加的访谈时针对这个问题说了一段话。
电影是从西方传入华国的,刚刚进入华国的时候叫做“西洋镜”。
早期的华国电影人基本上都是在学习西方的拍摄手法,之后与本土文化以及制作条件相结合,才慢慢产生了一种本土性。
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华语电影。
华语电影本来就是中西结合的产物,为什么到了现在还要分东方和西方呢?那些电影界的前辈们可不会这么的保守。
如果他们保守了,不去学习西方的拍摄技巧,就不会有现在的华语电影。
无论是哪个方面,只要合适就可以拿来用。
说不定用外国的方式拍效果会更好,能把一部华语片拍的更好,为什么要拘泥于什么习惯手法呢?
至于说我是为了西方广大的市场而拍,这并不公平。
比较公允的讲,每次拍片我都很拼命,想得很多,能照顾到的尽量照顾到。
当然每个人都想要成功,电影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有更精彩的做法,能有更好的回报,我就会往那边看。
我最大的考虑还是面子问题,东西拿出去要上得了台面,不能过于粗糙。
想要跨越东西方文化这个鸿沟并不容易,我尝试着做些开拓工作,可能做的不好,引起了大家的误解。
但我的本意并非如此,以我的能力只能做到这里。
这是慕姗姗第二次采访李桉。
第一次他们聊了李桉的成长经历,这一次重点放在了的拍摄和造成的影响上,问了不少尖锐的问题,也趁机解答观众的疑惑。
为什么这么改编,西方观众怎么看待这部片子。
李桉都一一做了回应。
目前还不能给做一个准确的判断,需要时间的沉淀,等到十几年后才能清楚它在华语电影中的地位。
在此期间,姜闻从戛纳返回京城。
他的电影拿到了这一届戛纳电影节的评审团大奖,不过迎接他的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内地媒体上都没有报道。
等待他的将是来自总局的处罚通知。
事情从华国有关部门要求法国戛纳电影节组委会撤回电影的时候就闹大了,戛纳电影节的拒绝无疑是火上浇油。
这时候不乏落井下石的人,他们认为姜闻要倒霉了。
姜闻在圈子里的人缘不太好,说话容易得罪人,尤其是记者。
他接受采访的时候总是说真话,不按套路出牌,记者觉得姜闻是在故意刁难。
比如有记者问姜闻,某个明星说和你很熟,拍戏合作很愉快,像兄弟一样。
“啊,他真这么说的?我和他不太熟,没什么感觉,就是一次正常的合作。”姜闻这么回答。
圈子里的事儿就是你捧我,我捧你,他这么说不得罪人才怪。
姜闻属于那种喜欢他的人非常喜欢,讨厌他的人极其讨厌的类型。
媒体上虽说不能报道姜闻得奖的消息,但其他消息无所谓,于是就出现了对姜闻的攻击,历数姜闻的几大罪状。
像是戏霸、耍大牌、不合作、迎合西方等等,甚至把他的私生活拿来说事儿。
姜闻先是和刘晓青有过一段轰动的地下情,随后和一位法国女人结婚并生下了女儿,这被认为是姜闻亲近西方的证据。
抹黑一个人很容易,只要报道这类半真半假的消息误导读者就够了。
有些报道是事实,姜闻在剧组里的确喜欢改剧本,和导演有矛盾,有些就是瞎编乱造了,姜闻对表演非常认真。
在这种敏感时期,姜闻不方便出面反驳。
他在圈子里混了那么多年,经历过风风雨雨,没什么感觉,他正待在家里看的剧本,琢磨着是演刺客好呢,还是演皇帝。
刺客这个角色太过隐忍,不合他的脾气。
皇帝虽然霸气,可戏份不多,演起来没有挥的空间,意思不大。
他又在琢磨着改剧本了。
六月初,总局下了对姜闻的处罚通知,除了写检查和缴纳两万元罚款外,禁止姜闻五年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导演工作。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