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华国人投稿的话,怕是方少华第一个就不相信这篇作品是出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从里到外,都能看出是一部彻头彻尾的西方文学作品。
方少华也不是一点担心都没有的,对于唐风的身家背景,方少华自然是知道的,这一点在华国也不是什么秘密,唐风的家庭背景一般,本人也更是没有什么留学的背景,照道理说,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原汁原味的西方文学作品?
无论是从名字,还是主角,或者是地方,都像是一个英联邦的人多过像一个华国人,这无法不让人感到奇怪和怀疑!
可是再头想想,唐风甚至连大学都没有上过,可是他的那些成绩却是实打实的,哪怕是不理解,但是事实却是就摆在眼前。
所以,方少华虽然也有些怀疑,但是很快地就打消了怀疑,因为,如果不是有那么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成就,唐风也不至于被人称作,奇迹之子了。
不过,方少华虽然相信这应该就是唐风的作品,但是外国人会相信吗?
红发会大概的内容是:“1890年秋季,华生医生前往拜访福尔摩斯,从而得悉长了一头红发的当铺商人杰贝兹威尔逊遇到的奇怪事件。
两个月前杰贝兹当铺的伙计文森特斯波尔丁告诉他关于红发会的消息,按照文森特的说法,红发会是依照美国一名红发百万富翁的遗嘱设立,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子有个舒适的差事。
所以只要入选,就可以只干很少工作,每周4英镑薪金。然而两个月后,突然得知红发会倒闭,所以向福尔摩斯求助。
福尔摩斯当即怀疑这个只拿半新的伙计有阴谋。经推理与验证,与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苏格兰场警官琼斯,深夜守候在银行中的地下金库中,当文森特从当铺到银行的地道里出现之时,抓住了他和他的红头发同伙,即红发会的那位负责人。
福尔摩斯推理红发会的目的只是让老板离开店几个小时,好挖通通向银行地下室的隧道,上午与华生的调查支持了这一推理,于是捉住了罪犯。”
故事新颖,完全摆脱了推理小说只是凶杀案的格局,结局也很巧妙。
刨除其他方面的因素,方少华看完之后,也是兴奋不已,他甚至可以想像这部作品推出之后,那个叫嚣着唐风不懂什么是推理的米罗马森会是什么表情。
唯一让方少华觉得可惜的是,这篇红发会似乎太短了一些。
比起唐风此前的动匝几十万上百万的长篇武侠小说来,这部红发会的确有些短了。
不过,这些不是方少华需要想的事情,发生在英联邦的事情,方少华自然知道,对于那个米罗马森,方少华也很不爽。
对于唐风的新作品,启点方面自然是万分的重视,这不仅仅是因为唐风是启点的股东,更是因为,唐风是奇迹之子,是擅长创造奇迹之人,虽然名侦探柯南在英语地区遭受了冷遇,甚至被迫下架,但是唐风的短篇童话故事合集却是备受好评!
斯蒂芬是一名英联邦的高中生,酷爱推理小说,其实之前的名侦探柯南他也很喜欢,他觉得米罗马森有些太上纲上线了,他觉得名侦探柯南很好看,而且很有代入感,因为,在中的主角柯南,其实是高中生侦探,这让他很有代入感。
只是可惜的是,这部小说他还没看完就被下架了,现在就算是想看也看不到了,所谓爱屋及乌,因为喜欢这部作品,所以,斯蒂芬也寻找了唐风的其他几部作品来看,结果,让他失望的是,那几部作品特别是据说是华国的奇迹之子的唐成名的作品,但是他却一点也看不下去,或者说看的有些莫名其妙。
至于童话故事合集,那才是小孩子看的东西好吧?
这一天,斯蒂芬习惯性地打开启点文学国际站,结果首页上出现的横幅让斯蒂芬眼睛一亮。
theredheadedleague宣传的标语是打着名侦探柯南短篇童话故事合集作者唐风的全新推理小说!
“唐的作品?”斯蒂芬眼睛一亮,迅速地点击进去。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oh,mygod,这是唐的作品?”斯蒂芬惊呼道,因为这部红发会让他有种看英联邦推理名家的作品的感觉。
斯蒂芬继续看下去,越看斯蒂芬越吃惊,因为这部作品,和他之前看的华国唐的作品完全是两种感觉,这部作品,无论是从命名还是从地方,或者是从对话方式,都不像是一个华国人的作品,反而更像是一个英联邦名家的作品。
当看到福尔摩斯一眼从杰贝兹威尔逊的着装看出了他是干什么的的那一段:“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哦,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l!”斯蒂芬忍不住拍案叫绝!
原本只是好奇,可是当看下去之后,斯蒂芬就再也停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