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午夜在门外偷摸打电话的查理,亚瑟笑了,原来,悲剧的注定不只是自己。
报复,如果不用自己亲力亲为,而是眼睁睁的看着比自己报复还要爽的画面出现,什么感觉?至少亚瑟觉得,上苍关闭了自己的一扇门,注定会开启自己另一扇门。
点火,就显得没意思了,总要玩得更彻底一些,才会让人印象更加深刻,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我十倍百倍找回来,如何?
不不不,或许不用我,就已经十倍百倍了。
居住在下水道,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与之前安逸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亚瑟没有一点觉得受不了,他每时每刻的神经都在跳动着欢乐的音符,因为他知道那个该死的女人将会很倒霉很倒霉,脑海中每时每刻都会浮现出茱莉说着你走吧时的画面。
呵呵。
偏执的人往往钻牛角尖不成功就会变成亚瑟这个样子,双手沾满了鲜血又经历了那种事,他现在完全就处于一种病态的状态,但表面上,你就会发现他越发的正常,即便是在下水道这样地方,还是努力的让自己有一种规律化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尽管脏尽管味道不好闻,尽管不拿自己当人有时候要吃老鼠吃剩饭剩菜到垃圾箱去找,但这些都不能影响到他给自己定义为人的一种生活态度。
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可以不如一条狗,但生活态度却在告诉所有人,我是一个人,我在等待着,等待着让我变成一只狗的那些人,最后连狗都不如。
最后的结果很显然,茱莉不仅失去了舅舅的遗产,似乎是为了报复她找了一个小男人,心里不舒服,查理还将她房子车子她的工作一切都给骗走或是破坏。而两个孩子,也被查理扔了下来,曾经他以为自己很爱孩子,现在他不觉得。
落魄就是那么的快。茱莉准备要搬家了,她租了一个小公寓,搬家前的晚上,亚瑟出现了,这段算是整个电影前四十分钟的第一个大高-潮。如此多的剧情压缩到了三十几分钟,剩下几分钟还要给亚瑟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出现为自己曾经受到的屈辱复仇,看着茱莉那复杂的眼神,你可以解读为是后悔,也可以解读为认命。
无心算有心,能够隐忍的人往往做事谋划很久动手快准狠,查理和他的女人被亚瑟带了回来,两人庆祝成功的方式竟然是在车中,这等于给了亚瑟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开着查理的车子回来,车上两个人被五花大绑。亏了在跟茱莉在一起的时间,亚瑟吃的好睡的饱,身体的底子养的不错,转到下水道之后,他意识到自己不够强大,尽管忍饥挨饿,还是选择坚持锻炼,这一顿时间为了保证身体能量的摄入,亚瑟是想着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去坚持吃一些让他作呕但却有营养的东西,他不再相信有平静。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光明。
所以他回来了,他丧心病狂了,为了复仇,为了更爽快的复仇。他先是出现在茱莉面前,这本身就是对茱莉最大的讽刺,然后他当着对方的面杀了查理和他的女人,同时也没有放过茱莉和那两个一直找他茬推波助澜让母亲茱莉跟自己分开的两个孩子。
洗澡,换衣服,客厅里有两具流淌着鲜血的尸体。茱莉和两个孩子被捆绑到沙发上,房子里响彻着贝多芬的音乐,亚瑟平静的做完这一切,看着已经不是自己在的时候那么干净整洁的房子,走到茱莉的身边,撇了撇嘴,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长长的头发没有完全吹干,遮挡着大半张脸,根本就没有给堵住嘴的茱莉再说话的机会,在充斥着汽油味的房子内,扔下一支燃烧着的烟头,然后,驾车离开,火光从内部冲出来,待到周遭的邻居想要解救的时候,已经晚了,最后只剩下一个烧焦的房子和里面的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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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到此,按照李安的划分,至少四十五分钟,四十分钟是他所希望的时间。
这部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剧情的划分,必须在这个时间段完整呈现所有的剧情,如何利用画面的切换演员的表演布景的安排来完美呈现剧情,需要导演来完成,演员们需要做的就一点,完美诠释自己的角色,不是为了快,是要能让观众们看懂的快,你弄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是演技无双,但那大多数的普通观众看不懂,需要拆分一点,多让观众反应一会儿,多给他一些信息提示,在这样的基础上,将所有多余的废话多余的表情都剔除,整部片子在明快节奏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有深度的东西供观众去挖掘,还不能是那种很深很难挖的暗线,考虑到观影感受,至多看两遍,你如果认真如果懂得自我分析,就能分析出剧情,再难再深那就失去了电影原本的乐趣,大家都跟着看探索节目看解密节目好了,这,不管你玩出什么花样来,归根结底,它还是一部电影,首先要履行电影的职责。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亚瑟这个人比较独特的人生经历,也可以算是一种独特的公路逃亡电影,他这不是短时间内的逃亡,而是一个横跨了人生二十多年的过程。
他在离开小镇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就在一家加油站的便利店,看到了通缉的告示,这里距离他的家乡不过几百公里,布鲁克的事情发了,亚瑟父子成为了通缉的对象,他清楚知道,小镇这边的大火之后,肯定会有人查,也肯定会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在小镇见过自己的人很多,别说是长头发挡住半边脸,就算是戴着面具也没用,黄皮肤亚裔这个事实是没有办法被更改的。
在整个上学期间,亚瑟的成绩是非常不错的,像是他这样之前有些内向懦弱的男孩,脑子只要是聪明的,往往都是逻辑思维比较好的,他不相信自己目前拥有跟警方对抗的资本,所以他选择了让自己依旧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亚瑟跑到了附近的一座城市,在这里被‘骗’入了一个小偷小摸盗窃兼街头贩卖-粉儿的小组织,认识了一个老奸巨猾的老迈克,跟随着他,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阴暗面,美利坚南部的许多城市,一直延续着南部居民彪悍的特征,跟警察对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所以老迈克活得很滋润,而亚瑟也因为足够的勤快足够的敢干,渐渐得到了老迈克的赏识,本来还想要让他做更大的事担当更大的责任,结果老迈克发现这个小家伙能力似乎也就到这个地步,有些傻大胆,到是个冲锋陷阵的好材料,却不是个干大事的人,老迈克也不敢将重要的事情交给他,还好这小家伙看起来够忠心,留在身边当个使唤人,是非常合适的。
亚瑟很聪明,或者说当他开始变得凶残之后,过去看似木讷的东西就全部被开发出来,尤其是每每他想到自己是如何从地下室脱困的,就觉得这世界没什么难事,每一件事都有其解决的方法,你没会解决只能是你没找到解决的方法。
老迈克的经验阅历,亚瑟就像是一块海绵一样迅速的吸收着,但他始终都告诉自己要低调要藏拙,倒也不是故意为之,是他始终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着好几条人命。
有了锻炼的条件,学拳疯狂的训练自己,就像是一条疯狗一样,老迈克甚至有时候吸食-粉儿多了,还会产生某种幻觉,似乎这小家伙就是一个愣头青,在自己身边充当打手的。
在这里,亚瑟更学会了如何跟警察沟通,如何不去惧怕对方,如何能够在面对他们的时候跟身边的人一样,如何掩盖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被抓的那种恐惧。
当活着不再是眼前第一要紧的事情之后,亚瑟的心思活泛了起来,他想要报仇,想要去找那名义上的父亲和那个男人,他知道,这需要一大笔钱支撑他,慢慢的查找,他在老迈克手下赚到的钱,就只是查到了一个信心,一个关于那个男人服刑监狱的信息。
两年多的时间,亚瑟壮了起来,但样子却并没有多大的转变,这更是他的心病,他曾想到过去整容,但当他进入到医院之后,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就觉得自己太懦弱了,他的心底深处冒出了一个想法,我即便是这样,你们也抓不到我,至少抓不到当初那个杀人青年的我。
亚瑟被‘卖’了,他主动愿意替老迈克赚一笔钱,一笔扛罪进监狱的买卖,两到三年的时间。
这个时候的亚瑟是亢奋的,他在临出发的头一天晚上,在大家都觉得他是老迈克真正心腹两年之后出来就是组织内大人物的时候,他杀了老迈克,拿走了老迈克藏在家里地窖里的钱并藏了起来,这算是他两年多成为对方心腹得到的最有价值情报。
他要进去了,进到那个男人曾经服刑的监狱,他很亢奋,因为就在他进去之前,一个一直在追查当年那个案子的警探,竟然来到了这座城市来搜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