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巫师从修驴蹄开始 > 第七十五章 精品“狗粮”的首次尝试

  经过之前几天时间的酝酿,消息层层传递了上去,又传递了下来。

  就在雷恩披着夕阳返回闪金镇时,哈布斯堡庄园城堡二楼,一间书房内。

  贵族子嗣丹尼斯似乎也正在进行某种骑士呼吸法的训练,身上的一些特定部位,涂抹着油状的深色液体,散发着特殊的药物味道。

  而他的侍卫长鲁尔斯正一旁汇报着什么。

  “什么?失手了?”丹尼斯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怎么可能会失手?”

  “这个........米歇尔管家说是因为我们提供了错误的情报,导致任务失败,所以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鲁尔斯看着面色难看的丹尼斯少爷,想了想,还是把对方的原话说了出来。

  “我去踏马的全部责任!”

  “米歇尔这个贪婪的混蛋真这样说的?”丹尼斯勃然大怒。

  鲁尔斯点点头,继续说道:

  “米歇尔他说这件事情阿隆索男爵大人还不知情,他给我们三天时间,让我们把这件事情完美解决。”

  “要不然的话,他就会禀报男爵大人,届时,少爷您下个月的‘神血’配额就大概率没了。”

  鲁尔斯的话,倒是让丹尼斯缓缓平静下来了。

  ‘神血’是最近一年在梅伊斯特郡贵族之中流行起来的东西,对于年长者有着延缓衰老的作用,对于尚未踏入超凡的骑士呼吸法修炼者,也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刚刚他修炼呼吸法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明显的进步,和原先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最重要的是,这个‘神血’没有任何副作用,唯一的缺点,就是稀缺和贵!

  丹尼斯顶着一个男爵之子的名头,一個月却仅有一小瓶的份额,而且还需要砸下一百枚金灿灿的帝国金币。

  据他前两天才打探到的消息,‘神血’这种东西就是从阿隆索男爵那边流传出来的。

  作为阿隆索男爵的管家兼头号亲信,米歇尔那个混蛋的威胁并不是危言耸听!

  思索了片刻后,丹尼斯终于开口道:“鲁尔斯,你再去调查下这个雷恩,难不成真的是什么少见的剑术天才?”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就花点钱请阴影之刺的刺客搞定他。”

  “少爷,这个.......如果等我调查结束,再请阴影之刺出手的话,时间上肯定会超过三天。”

  “要不,等调查结束,我直接出手吧。我购买了几瓶刺客常用的毒药,其中致命毒药毒性猛烈,仅需一个小伤口,就能致命。”

  “这个.......”虽然鲁尔斯的实力毋庸置疑,只要对方不是正式骑士,他必然能成功。但鲁尔斯的战技都是偏向军用战技,战斗之后,痕迹明显。

  之前也是因为如此,所以丹尼斯并不想让自己的侍卫长亲自出马。

  不过,眼下时间只有三天.......

  除非他不想要‘神血’的份额了,要不然,自己的侍卫长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鲁尔斯又准备好了毒药.......

  “行吧!注意不要留下什么明显痕迹!”

  “遵命,少爷,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鲁尔斯行了个礼,缓缓退出书房。

  “对了,让蒂娜来一趟。”

  .......

  雷恩带着三个月大的灵缇幼犬拐了趟店铺回到家后,当即就引来了妹妹薄荷的极大关注。

  “哥哥,你不是去庄园参加童仆培训了吗?怎么回来了?”

  “哇!哥哥,这是猎犬吧?我们是要养它吗?”薄荷边问,边兴奋地伸出小手,开始抚摸这只黑色的灵缇幼犬。

  由于才三个月,灵缇犬身上的毛发还比较柔软,摸起来非常温软舒适。

  雷恩看到一脸开心的薄荷,点点头。

  “太好了!我早就想养了。”薄荷不禁欢呼起来。

  之前家里条件比较差,养小动物什么的,对于薄荷来讲一直是一种奢望,现在得以实现,自然欢呼雀跃。

  “安娜姐姐,你也来摸摸,可舒服了!”薄荷当即招呼一旁的安娜道。

  “嗯。”安娜也是一脸雀跃,似乎对于小动物,她同样非常喜欢。

  灵缇幼犬本来还有点怕生,但在被两女轻柔的小手抚摸了几下之后,就不再惧怕。

  很快,它就沉醉在了四只白皙软滑小手的揉捏当中,还时不时的发出舒爽的‘嗷呜’叫声。

  “对了,哥哥,它叫什么名字啊!?”薄荷抬头问道。

  “这个......还没取名,不如.......直接叫细狗?”雷恩随口说道。

  反正灵缇幼犬长大之后,确实是一条细狗。

  下一秒,雷恩只感觉身旁传来两道鄙视的目光。

  雷恩尴尬一笑,道:“这不还在考虑吗?你们有什么建议,都可以说说嘛。”

  “哥哥,不如就叫曲奇吧?”薄荷一旁热情地说道。

  “曲奇饼干的曲奇?”

  这个名字似乎也不怎么好啊,不过当雷恩看了一眼安娜,只见安娜也在一旁点头。

  那就.......只能少数服从多数了。

  雷恩揉了揉小薄荷的脑袋道:“行!听你的,就叫它曲奇。”

  “哥哥最好了!”薄荷当即就给雷恩一个热情的拥抱。

  将‘曲奇’扔给了两女,雷恩自己则是按照那本‘驯兽日记’上所说,开始制作犬只营养餐。

  “水根草2盎司,鸡蛋2枚、牛奶半品脱、猪肉或者鸡肉20盎司.......”

  雷恩一边对照,一边按照要求将其搅拌混合在了一起。

  不一会儿,一盘软兮兮湿哒哒的类似肉糜的东西,便制作完毕。

  当雷恩将这盘东西递给灵缇幼犬时,薄荷看看,略显嫌弃地说道:

  “哥哥,你怎么就给曲奇吃这个,为什么不喂它吃骨头啊?”

  雷恩顿时没好气地说道:“骨头?这玩意儿比牛肉都金贵很多。”

  “啊?”薄荷惊呼道,看了眼自家哥哥的表情,似乎不像是在逗她。

  她也知道最近因为哥哥的缘故,家里生活越来越好,但也不是天天都能吃上牛肉的。

  但哥哥说,这盘东西居然比牛肉还贵,这让薄荷很是吃惊。

  一旁的安娜也是瞪大了美眸,看着雷恩手里那一盘子湿哒哒的肉糜,仔细打量,似乎是想看明白为什么会这么贵。

  灵缇幼犬的反应,则是直接多了!

  当雷恩端着盘子过来时,盘子里的食物当即就吸引了幼犬的注意力,原本趴着的身躯马上就站了起来,耳朵也竖了起来,在雷恩周围摇着尾巴,眼睛则是死死盯着雷恩的盘子。

  显然是被雷恩的精品“狗粮”给勾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