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人言近乡情怯,叶凌风不知道自己是想念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在来名剑山庄的路上,他想了很多,往日在名剑山庄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都浮现在眼前。和蔼可亲的老庄主,威严有度的庄主,还有看似乖巧的师兄妹们。可是,转眼间,他已经不在名剑山庄了,而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那地方潮湿阴暗,自己浑身酸痛不说,还又冷又饿。没有人帮助自己,只有自己靠自己。而后,是一双的手,虽然很细小,但是却很温暖。自己牵着那双手,走过泥泞,跨过黑暗的鸿沟,终于又获得新生,活得像个人了。
叶凌风记得自己睡不着的时候,李少卿直接踹门而入了,当时他很是诧异。李少卿却大大咧咧地。
“我就知道你睡不着。”
“为什么这么说?”
“马上就要到名剑山庄了嘛!你扪心自问,你心中有没有想见的人,又或是有没有想揍的人,又或是有没有想问的事,还是想看看一看昔日的风景。其实,你想多了也是难免的。你睡不着觉,也是不奇怪的。”
叶凌风好笑,自己比李少卿大一轮都不止,看这李少卿说话的口吻一副过来人的架势是闹哪样,若说是劝说自己,还真看不出来。“你又知道了。”
“那是自然,本少爷是谁?!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长辈都说我可爱的李少卿李爷!”
噗——
叶凌风觉得李少卿从来都是自恋的,还真没听他这么夸过自己,所以,他笑了。
“哎——这就对了。其实,你根本不必苦恼。你就应该光明正大地走进名剑山庄。告诉众人,我叶凌风又回来了。凡人们,你们颤抖害怕吧!”
前面还挺似模似样的,后面又开始不着调了。叶凌风继续笑。
“笑就对了,其实对敌人的最好方法是什么,不是让他们匍匐在前,而是让他们内出血。匍匐在前不过一时,内出血却是要伤很久。我若是恨一个人,我一定不让他死,而是让他胆战心惊地过完剩下的每一天。这样才能偿还我的恨。不过,你必然不是这样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一切遵从本心就好。凡事不必太过苛求。放与不放也不过只是一个决定。”
“嗯!好!”
“哎呀,这样就对了嘛!好了,我看你这么大人也不需要我爱的安慰了!我走了。美容觉什么的得从青春年少时就保持呀!”
“那公子你赶紧着,别耽搁了!”
“说的也是。”说罢,李少卿一阵风似的走了,末了,还贴心地把门带上了。
有了李少卿的宽慰,叶凌风觉得心中确实豁朗多了,起码想的不那么多了。他想他还是先见见老庄主吧。若是老庄主说句话,叶凌风觉得自己也不是不可以放下。自此,名剑山庄与他叶凌风再无瓜葛。他不过就是国公府的一名护卫,他不过就是李少卿身边的一名护卫。随心所欲地去决定一件事,感觉还真不错!
叶凌风久不在江湖走动,少有老庄主的消息。近年来。老庄主的消息更是销声匿迹。倘若老庄主故去,江湖上也该有些风吹草动。故而,叶凌风推算,老庄主应该还健在。这样最好,若是看在老庄主的面子上,叶凌风觉得自己也不是不能够放下这段恩仇。毕竟他已经找到人生的方向了。跟随在李少卿身边更适合他。他觉得看着一个人长大是很奇妙的事情,他还想陪着李少卿一直走下去,看着他如何成长,他很想看着李少卿成为国公爷。那时候,他想他就可以光荣退休了。
“平安,你啊什么呀!快说呀!”
将陷入回忆中的叶凌风拉回来,李少卿催促着。
叶凌风循着记忆,给李少卿介绍名剑山庄。山庄的位置,周边的环境,还有哪些美丽的景致,诸如此类等等等等。叶凌风觉得比起那些剑什么的,李少卿可能更喜欢玩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激发了李少卿的灵感,李少卿又创造出了什么。
这些年,李少卿没少设计玩意儿。李少卿设计的,他们几个人手一套,大家都很喜欢。林谨言虽然看不上,但是李少卿送的,他都好好珍藏使用着。李少卿觉得林谨言就是个别扭傲娇货,通俗来说就是矫情。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直说呗!非要那么闷骚,搁一般人还真受不了。无怪乎李少卿时常担心他家林师兄娶不了老婆,就是嫁都不太好嫁。无他,脾气太大,武功太高,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基本就那张脸可以看,可惜还是个面瘫。李少卿说就他还扛得住,要是真没人愿意接手,他就勉勉强强将就一下了。而后,李少卿就被林谨言掐脸。林谨言的说法是,这小子就是欠掐,不过,手感一如既往的好。
还有,李少卿还喜欢设计衣服,从李少卿可以提笔开始,李少卿就开始设计服装。用李少卿的话来说,这叫时尚。身在京畿,自然要引领流行风向。穿着打扮,这当然不可以马虎。别看简单的一套衣装,那都是有讲究的。你今天要去哪里要做什么,可以从服装上就体现出来。自然的、不羁的、庄重的、小清新的。每样来一套,独一无二,独领风骚。林谨言说他是花孔雀,李少卿说自己是花样美少年,成功把林谨言给恶心到了。
“无语嘛?!无语我就成功啦!”
郑兰陵见着李少卿和林谨言斗嘴就好笑。叶凌风也好笑。
说起衣服,叶凌风从来都是李少卿的模特,李少卿还时常赞叶凌风的身材好。还教叶凌风保养之道。据说这是传承自他家母亲,完全上流贵妇的不传之秘。林谨言却面无表情地告诉众人,这完全是李少卿学了三天医术,找不着人试验成果,哄骗众人成靶子呢!叶凌风默默汗一把。不过,不可否认,李少卿设计的衣服虽然有的挺怪,但是,穿出的效果还真是好。有时候,照一把镜子,叶凌风觉得自己还是当初的那个二十岁意气风发的名剑山庄首席大弟子。
至于那个护肤嘛,郑兰陵觉得挺好,夏天还好说,反正流汗多,不用都成,但是冬天真心要弄点了。不然感觉很干,风一吹,皮肤都要龟裂了好吧!抹一点李少卿给的膏脂,你还别说,真挺好使的。对于脸,李少卿是这么说的,他说男人的面子也是很重要的。为了将来的另一半,你必须保持最佳状态。想想在未来同龄人面前永远都年轻个十岁二十岁的,那是多么幸福的事。
林谨言对此很是不屑。“那是妖怪好吧!”
众丫鬟立马反驳了。“怎么就是妖怪呢!要是将来别人说我保养有道年轻貌美,我不定多开心呢!林公子,我觉得我家少爷说的很有道理呢!”
“我也觉得倍有面子。我已经比少卿大许多了,不想将来走出门,别人喊少卿哥哥,喊我叔叔。”郑兰陵是这么答的。
叶凌风一听,觉得郑兰陵说的好有道理。护卫大了也是要被替换的,他也得保养着,好歹延迟退休养老吧!于是,附和点头。
闻言,林谨言嘴角抽搐。心道:这些人都被那小子洗脑了!
李少卿却道:“林师兄比我大十岁多,若是我在林师兄这个年纪,而林师兄却和师父一样精神矍铄,神仙人物。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呀!呵呵……”
众人一听,再一脑补林谨言版玄真子,都笑喷了。
林谨言自己脑补一下,脸顿时黑成锅底,那形象,简直不能忍。
林谨言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觉得年轻还真好,不过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罢了。
第四十章
名剑山庄附近产茶,所以附近的种茶、卖茶、收茶的也多,也还算热闹。茶山中有小瀑布,根据季节的不同,瀑布也时大时小,比如冬季,那就是一条细线,比如夏季,那瀑布还算可观。瀑布下形成了一个水潭,而后水潭的水被引流至山下,或灌溉农田,或用于茶园种植。
水潭因为藏得深,不是当地人根本不知道,而且,农人都是忙碌的,哪里有闲情逸致来这里玩。偶有来的,都是小年轻的,或是特意寻来的文人骚客。叶凌风当年就常来这里,他很喜欢这里的风景,安静,远离尘嚣。而后,他还放了两张竹筏在这里。只是,这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大约那竹筏也不在了吧。
李少卿一听,有这样的去处呀,必须去。
林谨言嗤之以鼻:“那有什么好玩的。”
碧荷和冬雪却大声道:“这太浪漫了。少爷,我们去约会吧!”
好吧,浪漫、约会什么的,丫鬟姐果断被李少卿带歪了。
一旁跟着来的喜乐见冬雪这么高兴,脑补了一下,两人竹筏上相对,相视一笑什么的,画面还真挺美的。他家少爷说了,追老婆,少了什么都不能少了金钱和浪漫。虽然,他也不懂浪漫,但是冬雪说那是浪漫,那一定就是浪漫的。所以,他也跟着说好。惹得冬雪给他一个赞赏的眼神,退伍兵哥咧个嘴笑得那个高兴呀!
郑兰陵和叶凌风也想去看看。
好嘛,去处就这么愉快的被决定了。
去玩的那天,无风,阳光微辣。李少卿拿出自己设计,郑兰陵、众丫鬟姐帮忙制作的太阳伞,他觉得太阳如此毒辣,自己得好好保养。林谨言简直无语了。你一爷们,这无雨无雪的天气,你还怕被晒,真是够了!别和我走一块,我不认识你。
堆积众人智慧的太阳伞,结合了古典的美和现代人的创意,你还别说,还真挺不错的。伞边薄如蝉翼的的装饰,居然是用银线织就的,真是奢侈呀!
伞不大,撑开后和李少卿一身雨过天晴色的罩衫搭配着还真是合适。
“少爷真真谪仙一般!”
“谁说不是!”
“少爷就是好看!”
“大师兄、林师兄,怎么样?”
“好看!”郑兰陵觉得李少卿打伞的画面是真美。
“还不错!”林谨言不咸不淡道。
“难得林师兄也这么中肯。”
“我说伞不错。”
“切!”李少卿噘嘴。
一旁众人都噗嗤笑出来。
待到众人走到一半,丫鬟姐想起来,光玩多没意思,得带点吃的。于是,两人又匆匆下山去,刚才她们看见有铺子卖茶梅的。这是本地特产,她们还没吃过呢!她们琢磨她们家少爷也爱吃的。她们家少爷就爱尝试新鲜东西。
到了目的地,湖边还真有竹筏,不过只有一只,还不大。
众人上了竹筏,一边两人,打伞的李少卿就立在了中间,林谨言觉得他挺多余的。李少卿让人把竹筏划到悬崖边上,然后居然爬上悬崖上。林谨言乘机让人将竹筏使离悬崖边。李少卿一回头,喜乐大声问道:“少爷,上面风景怎么样?”
“这里风景独好!”李少卿回答。
“那你就在那呆着吧!”林谨言挥挥手。
李少卿无所谓地耸耸肩,他是觉得这里的风光真的不错,自悬崖上可以俯瞰茶山,那样的美景,若不是站在这高处,断然看不到,也体会不到的。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有些风景确实要站在高处才看得到呀!”嗯,就是这上头没遮没挡的,靠太阳又近了,有了伞,感觉也蛮晒的。
一低头,看见下面四人,已经泾渭分明地自成两组,开打了。碧荷和冬雪也回来了,两丫鬟看热闹不嫌大,居然在一旁呐喊助威。
郑兰陵对上林谨言,叶凌风对上喜乐,一开始是闹着玩,后来变带上三分认真了。郑兰陵自小在观里长大,据他师父说,他是他从一个拐子手中夺来的。这拐子和一般的拐子不同。一般拐子总是定点买卖人口,因为一般人家就算买个丫鬟小厮的也需要明晓底细,不收那些来历不明的人,这样方便管理。而那些流动性很强的拐子,一般是做无本生意,他们常常瞄准大户人家,或者去往遭灾遭难的地方下手,这样得来的孩子通常出身不差,教养的也不差,拐子再□□几年,放到一些特殊地方,很能卖上个好价钱,不过,通常这些去处还不如那些官绅之家。玄青子就是从这样的拐子手中夺了郑兰陵的。那拐子作孽太多,自己也不记得郑兰陵是从哪里拐来了,也许是根本不愿说,反正拐来的孩子大约都只有一个出去,起码在拐子的眼中是这样。玄青子看郑兰陵长得讨喜乖巧,而且根骨很好,于是就收养了他,玄青子俗家姓郑,兰陵是他遇见郑兰陵的地方,所以,郑兰陵的名字就由此而来。
郑兰陵因为是大师兄,他师父是玄青子,故而,他虽然幼时也曾调皮,但骨子里带着稳重。好勇斗狠,郑兰陵是不会的。但是,良性的切磋,郑兰陵也是欢迎的。郑兰陵时常和林谨言切磋。因为林谨言只亲近李少卿,李少卿却和他家大师兄也亲近,故而,林谨言对郑兰陵的感官也是好的。换成玄明子座下的方维信,林谨言早就以眼杀人了,更别提切磋了。是以,郑兰陵和林谨言是越切磋武功越是更上一层楼。玄真子和玄青子也是高兴的。玄明子眼红也没用。
出来良久,真正切磋还没有过,此时在竹筏上,两人倒是越打越认真了。上下翻飞的,连一旁刻意比试的叶凌风和喜乐都渐渐停下观战了。
碧荷和冬雪也会几招,看着眼花缭乱的招式,心里不约而同道:太帅啦!
就在众人凝神屏气观战之时,耳边一阵熟悉声,有人闪亮出现了。
“我来啦!”
郑兰陵一个翻转回身落在竹筏上,回头一看,大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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