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的朝她走过去。
他依然笑着,
“倾宝儿,你之前说,我的名字,一定是你生命里最灿烂最好听的名字,可是你却忘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记得了。”
他嘴角的笑意拢上苦涩,在唇齿间化开,染着那丝腥甜,
“可我会记得,一辈子都记得,那个倾我一生也要荣宠深爱的女孩,这辈子,最喜欢的名字是她的名字,叫景倾歌;最喜欢的声音是她的笑,就像吹动的风铃,轻轻荡荡的;最爱吃的是她给我做的鸡蛋面,还要放好多火腿肉;最受不了的是她蜷在我怀里撒娇,像极了一只惹怜的小猫儿,一下子我就什么招儿都没有了;最想做的事情是和她生一堆长得像她的漂亮小公主,她说儿子也不错,我说好,那就生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我所有的荣耀和灿烂,都是她带给我的,可是,这么喜欢的女孩,我却伤她最深。”
他灼灼的眸光更加专注的深凝着她,眸底早已是百转千回,猛地,握着刀柄的手又一用力,刀尖又刺进去了一寸。
几乎屏息的空气里,一阵倒吸冷气的声音瞬响
“啪---”
她氤氲的眸底又一颗晶莹摔碎,心仿佛也和他一起疼着,好疼好疼
阳光下,他的脸色更加苍白,眼睛却似琉璃,凝聚着细细碎碎的水光,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封浅粉色信纸的信,
“她写给我的信,我收到了,她说,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我爱你,大混蛋先生,余生请多指教”
“我也爱她,她就是我的命,我的余生,只会是她,也只有她,我的小坏蛋小姐。”
他越走越近,脚下的步伐也越来越慢,却越来越坚定,倏然,声音一低,轻轻唱了起来,
“昨天今天过去不再回来,
倾歌有你苍白变色彩,
”
景倾歌浑身一震,死死咬紧蹂躏着的嘴角泄露出了一丝哭泣的颤音,混沌的脑袋里泛起更加汹涌的疼痛来,眼前浮现过一副模糊破碎的画面,一个身披金色铠甲的英俊男人
就像他现在一样,一步一步走向她。
最后的十步了。
他狠狠压抑住喉口里的那股腥甜,
“景倾歌,你就是我的一生所爱,如果我们之间有一百步,那我便走完这一百步,只求你不要退步,不要推开我,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只剩下五步。
有人说,无声的哭泣是最让人心疼的。
景倾歌早已经哭得泪流满面了,视线一片朦胧,看着已经走到眼前的男人,她要丢下他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可是心尖上的疼痛告诉了她答案,她不想,也不愿
最后一步,他努力支撑着的脊背微不可见的晃动一下,终于站稳在她面前了,眸底那细碎的光一瞬灼热,
“你,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景倾歌身子一僵,甚至有些脚站不稳的朝后趔趄了一下,大口大口的喘气,好像那被一层蚕丝薄薄紧裹的心口,有什么就要冲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