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我要做皇帝 > 第一千两百六十四节 变迁与新兵

  新化城,正是五月盛夏,一年中最好的时光。

  城外的田野,如今已是麦秀渐渐,禾黍油油。

  纵横交错的土地中,沟渠林立,临河的各处,一台台水车井然而立。

  沿着河道,张未央再次巡查了一遍,确认了‘雇工们’并没有偷懒。

  “张司马!张司马!”一个三十来岁的,满脸富态的商人,满脸媚笑的迎上前来,将一本账薄,递到张未央面前,点头哈腰的渴求着道:“请司马在这上面签个字,也好让俺能交差!”

  张未央学着自己的大兄的模样,拿腔作势的指指点点了一番,然后又从鸡蛋里挑骨头,痛斥了几处‘雇工们’的‘疏漏’之处,这才‘勉勉强强’捏着鼻子,在那账薄上签上自己大名。

  而对方则明显的长出一口气,落下心中大石,笑着答道:“司马高义!谢司马赏脸!”

  然后,十几个凶狠的黑衣游侠,就提着棍棒,驱赶着一百多位‘雇工’,从田间地头走出来。

  ‘雇工们’被胁迫着,对着张未央跪下磕头,拜道:“司马高义,谢司马赏饭……”

  张未央拿着眼睛,瞥了一眼这些‘雇工’。

  他们的容貌各异,有来自倭奴列岛上抓来的矮小倭奴,也有从北方冰原抓来的白肤丁零奴、扶余奴,但更多的还是深眼多须的胡奴。

  “这些夷狄,王先生教化的不错啊……”张未央赞叹了一声道:“恐怕再过几年,他们就可以归化了……”

  这话一出,‘雇工们’都是喜不自胜。

  汉室户口本,谁不想要?

  一旦能够被确认归化,登记在册,立刻就可以编户齐民,拥有一百亩黑土地,还可以撘个属于自己的木棚子,甚至说不定还能娶一个小娘,生一窝孩子。

  那王先生闻言,却是脸上有些抽搐,笑着道:“不敢当司马赞誉啊……这些糙货,想要归化,还得努力!”

  但在心里,王先生却是希望这些‘雇工’永远没有归化的机会!

  这样,他才能赚钱啊!

  张未央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他负着手,踏着小步,哼着小曲儿,朝着远方的村寨走去。

  自元德四年后,杂家思想就在这安东大地带起了思想的旋涡。

  因为杂家的主张和呼声,非常契合安东贵族和军官们的利益,所以,一时间应者如云。

  如今在整个安东都护府境内,上至朝鲜君、韩王、都护府都督等达官贵人,下至普通的军人和百姓,都已经是杂家思想的拥泵。

  就如齐鲁吴楚地区强盛的儒家一样,杂家在强盛起来后,自然就会推行自己的世界观和社会观。

  并且还会千方百计的想法设法的让社会和民众都遵从自己的道德观和礼法观。

  而很不巧,杂家与法家一样,是主张‘废奴’的。

  而且杂家更激进——他们要求社会没有奴婢。

  人可以有贵贱上下,但在人格和尊严上,应该是平等的。

  诚如平壤学苑的伍被所言:帝以天为治,天以民为心,民至所欲,天必所之。

  更引用了上古的圣王之言: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

  进而引申出今日杂家的社会观: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

  人家还拿着当今天子的诏谕和那被铭刻在宣室殿上方的格言来做注解,让安东贵族和士大夫都纷纷点头称是。

  由是,杂家的主张渐渐为安东全境所接受。

  既然天子口含天宪,代天牧狩,而天却由人民的意志所决定。

  那么,用人民为奴,就是不道德的!

  是要被天所厌弃的!

  为了表明自己是进步的,同时也是与天子的意志同步的。

  在元德五年,安东全境就解放了所有的汉人奴婢。

  改而用了‘雇佣制’……嗯……就是跟人签个契约,让他为自己服务,比如十年这样子,期间给与薪水啊,比如说一千钱这样子……

  然后,大家就发现,好像这么搞,比以前的搞法更有好处啊!

  最最重要的是——这么玩,还可以得到道德优越感。

  于是,今年开始,连夷狄奴婢也开始玩起了雇佣制。

  而且,由于以前韩王和真番王,都搞过派遣工制度。

  所以,这些夷狄奴婢,被人玩出了更多花样!

  譬如,定时雇佣制,就很适合被护濊军以及屯垦团使用——在农忙时候,雇佣一批‘雇工’让他们为自己干最累最苦的活,然后随便给点钱就可以了。

  而这样的玩法,因为利益特别大,所以吸引了许多在淘金中赚钱的游侠也转而进入‘雇工’业。

  就像方才那位王先生一般,拿钱买上几百上千奴隶,再去官府备个案,拿到一个许可,然后带着他们到处找活——绝对不愁找不到活干!

  无论是在农忙时帮忙收割、耕作,还是去给楼船衙门晒鱼,或者给安东都护府修路。

  总能赚到钱!

  而且,比起以前刀口舔血,朝不保夕的淘金生涯,更有保障,社会地位也更高。

  但,长期用奴隶,从事这样的繁重工作,时间久了,肯定会出问题。

  所以,在杂家的呼吁下,经过安东都护府与各方协调,终于出台了一个政策——所有的夷狄奴婢,只要工作认真负责,而且心慕王化,在工作三年以后,就可以申请归化。

  归化成功者,可以由官府出钱,为其赎身,立刻获得自由。

  官府还将授予其土地、屋舍以及工具——这些当然也是贷款,要还的!

  于是,所有夷狄奴婢,全部都安心了。

  一个个工作认真负责,而且做事勤恳。

  人人都在等着自己归化的那一天,成为一个光荣的汉室臣民的那一天。

  但,张未央知道,其实即使归化了,那也是一个陷阱。

  因为归化后,假如没有发生奇迹,那么,至少五年内,这个人的一切努力和勤奋所得的财产,全都得拿去还债,之后十年也得掰着指头过日子!

  倘若运气不好,更是随时会破产,辛辛苦苦开垦和耕作的土地,将被官府没收,而自己更是会将进入那些工坊和作坊,继续工作还债。

  不止是夷狄奴婢,一般的汉人移民,倘若不注意不努力,也是这个下场!

  在这安东大地,除了屯垦团的移民和护濊军的军属,属于有保障的群体。

  其他人,都得为自己的未来生活而奋斗。

  农民得努力耕耘,商人要抓紧时间赚钱,雇工们更是得认真努力,争取早日归化。

  想到这里,张未央就不禁有些庆幸,但他也知道,即使是他也需要努力!

  护濊军已经越来越正规化了。

  未来,在这护濊军想要升迁,除非得到战功,不然难度会越来越高!

  甚至,假如他不能跟上护濊军的脚步,那么就极有可能被退役。

  所以,张未央没有回家,而是来到村外的军营,穿上甲胄,开始操练起自己的部队。

  护濊军是驻屯野战军,所以,在平时是散落在新化城方圆三百里的广大沃土上,一边照顾家人,一边进行军事训练。

  只有在战时才会集中起来。

  不过,虽然是驻屯军,但护濊军的装备,现在已经不比飞狐军等老牌强军差了。

  原因很简单——护濊军有钱啊!

  仅仅是黑水河里的鱼干,每年的产量就是十万石左右!

  再算上淘金潮带来的商税收入,安东都护府每年收入上万万!

  因为安东都护府是新开拓之地,所以,天子特诏,准许安东十年不用对国家上缴财税收入。

  这些钱,虽然大部分都被用来开垦土地,修整道路、水利,但也有不少流入了护濊军,成为军费。

  而护濊军本身可以得到国家拨款和真番、朝鲜、韩国等藩国的军费支持。

  是以,护濊军的装备比起细柳营来,都可以说不落下风,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强一些。

  譬如张未央所部就是一个标准的强弩司马。

  全司马拥有三个强弩什,装备有汉军最新的神臂弓,射程超过一百五十步,足可穿透厚甲。

  而另外七个什,则是轻弩什,装备的弩机,灵活轻便,可以在战场上完成阻截和遮蔽敌人的任务。

  但,这都不算什么……

  毕竟,弩兵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军种。

  一个弩手,只需要三个月的训练,就可以熟练掌握战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弩手。

  哪怕是神臂弓的弩手,也是如此!

  原因很简单,弩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需要瞄准射击就可以了。

  所以……

  真正的汉军强军中的弩兵,都是随时可以转职成为刀盾兵,跟着大军一起冲锋陷阵的。

  护濊军自己所编写的《练兵纪要》里就写的很详细:凡遇敌,敌在一百五十步,则以强弩攒射,敌至六十步,再以弓弩齐射,敌进二十步,弃弓弩而执刀棒与敌接战,陌刀出焉!

  所以,在张未央的军种,除了神臂弓的射手外,其他弩手身边的地上,都放着一柄简化版的陌刀,或者长剑之类的兵器。

  这是高阙之战带来的影响。

  在高阙之战中陌刀发挥了奇效,所以,天下各军都大力装备陌刀。

  但是,汉军主力所用的陌刀,不仅仅造价昂贵而且制造繁琐。

  目前产量一年可能也就几千柄!

  其他军队就只好纷纷装备各种简化版的陌刀了。

  反正只要找根比较坚硬修长的木棍,再绑上一个长刀的刀头,也不拘刀头的形状、大小和材质——只要能砍人就行了。

  如今,这些各种各样的简化版陌刀,风靡天下。

  休说是各个军队的弓弩兵了,就是各地的郡兵和民兵,也纷纷装备。

  现在的汉室天下,各种各样的简化版陌刀的数量恐怕已经成千上万,甚至可以说是当世装备数量最多的兵器之一。

  能排在它前面的,大抵也就只有弓箭、剑和长矛了。

  而张未央的部队,每天练习的最多也是近战格杀,而非弩机攒射!

  毕竟,现在天下人人皆知,弓弩只能阻敌而不能败敌。

  而如今的汉军是进攻型军队,再非过去的纯防御军队。

  所以军队,将来都可能要出塞去与匈奴人在广阔的大草原上决战。

  若不想被淘汰,沦落成为郡兵,唯一的办法,就是弓弩兵也要拥有冲锋搏杀之力!

  走进演武场里,张未央一个士兵一个士兵的看过去,仔细看着他们的操练,不时提起手里的棍棒就是一棍下去。

  “操练之时,都要用心!”张未央大声的对着自己的士兵们道:“决不可掉以轻心,因为这些技能在战场上,都能用得上,甚至可以救你们一命!”

  “知道吗?”

  “诺!”士兵们纷纷大声喊道。

  但张未央还是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太满意。

  这些士兵里,有一半以上的新兵,而且大都是他的父老乡亲。

  赵国的士兵,自古就是慷慨有余,纪律不足,而且有些浪漫。

  赵兵的好处在于,他们作战勇敢,悍不畏死,而坏处则是容易上头,也容易义气用事。

  张未央自己当年就曾经在军队里有过这些缺点,他花了两年时间,才适应和接受了军队的秩序和纪律,变成了一个沉稳冷静的军官。

  但这些新兵,就没有他当年的好运气了。

  当年,护濊军新立,兵少,好兵就更少了。

  一个优秀的士兵,甚至会得到当时的护濊军都尉薄世等高层的亲自指教、训练。

  但现在,这样的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

  都督薄世最多也就是召集一些像他这样的司马训诫和申斥一番。

  而即使是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新兵们训练。

  所以,这些新兵只能依靠自己……

  正想着这个事情,忽然,军营外传来一阵马蹄声,一个背负着令箭的传令兵,策马进入军营,对张未央大声喊道:“都督有令,命诸司马校尉,即刻带兵前往新化城集合!”

  “啊……”张未央惊讶了一声,然后,立刻挺胸道:“诺!甲部司马张未央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