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农家仙田 > 第407章 失控的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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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达酒厂工地的时候,雨已经停了,不过空气依然雾蒙蒙的,一切景物犹在画中的感觉。W工厂门口的小路,依然没修,有些泥泞,不过离村中的水泥路不远,补上这一段路,也花不了几个钱。

  三叔李承功在这里管事,见到李青云和杨玉奴过来,就丢下手中的事务,跑过来说话。李青云虽然是晚辈,但他是酒厂的大股东,最重要的客户也是他拉来的。

  李承功可是听说了,这个侄子和李七寸合作了一个蛇药厂,已经建好,最近就准备生产了。蛇药厂也是李青云出钱投资的,也占了六成的股份,村里人都认为,这是李青云给他们送钱,因为总投资一千多万,分给他们四成,那就是四五百万,一下子就成了百分富翁了。

  不说技术有多重要,但村里一听说有人将成为百万富翁,眼红的人太多了。会点手艺就能拉来投资,转眼就能成为百万富翁?一些人跃跃欲试,都掏心思整理祖传技艺,看看可能找有钱人合办一个厂子。

  其实村里人都盼望着和李青云合作的,从村里人对李青云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以前要是打了李解放,他们那一门的人,指不定怎么闹呢。现在倒好,李解放上门闹事,被狗咬得浑身是血,现在都住院了,他们那门的人现在都没动静,见面都主动打招呼,说说笑笑,跟没事的人一样。

  “三叔,你去忙吧,我就是带朋友来看看,顺便走动一下,陪玉奴散步。只要手续合法,得到村委会的支持,你们就放心干,出了事我会解决。”李青云宽慰三叔,让他不要有什么思想包袱。他投了钱,却是三叔一家子出力,等于白给他打工,必须给他们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啊。

  “哈哈,你们随便看。就是工地上乱了些,闹哄哄的不太安全。要是建好后,你们可以进去随便转悠,咱自家的酒厂,没啥好说的。”三叔笑着,听人在工地上喊他,应了一声,又跑回去忙活。

  谷兆基和郑鑫炎则沿着带泥的小路,走到河边,看仙带河对岸的美景。河宽,水深,水面氤氲,神秘而幽静,时有大鱼的身影在水面浮现,带起一抹浪花,再迅速消失不见。

  金币和铜币对工地很有兴趣,在这块石头后面撒泡尿,在那块木头上面嗅几下,玩得非常开心。突然,它们竖起耳朵,冲李青云和杨玉奴身后狂吠。

  哗哗哗哗,马蹄声像找不到节奏的鼓点一样,散乱而急躁,一声野性的马嘶,似乎就在耳边,几百米的距离,转眼就到了。

  李青云和杨玉奴蓦然回头,看到从村间小路上驰来一匹黑色的骏马,仔细一看,居然和自家的野马极像,只是脑袋上少了一抹雪白。马背上坐着一个男子,三十多岁,脸色不太好看,但也不太慌乱,只是额头上的汗水像豆子一样,不停的滚落。

  马背上没有马鞍,要么是艺高人胆大,要么是正在驯服刚逮到的野马,只是从野马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失控了,四肢撒欢,前踢后踹,似乎想把背上的人类掀翻。

  “吁!吁……你给我停下,停下!前面的人快让开,野马失控了!”那男子狠狠的训斥着,双手拉着缰绳,但野马不买账,挣扎得更狠,速度也更快,似乎撞进河里,或者工地的石头上。至于路上所有的人类,都被野马当成了障碍,撞飞没有商量。

  谷兆基和郑鑫炎正聊得高兴,被马蹄声和叫嚷声惊扰,回头时,看到野马离李青云夫妇不过十多米,那野马像火车头一样,眼看就要把他们撞飞。

  “李先生,快闪开呀!”

  “那骑马的,你特么的眼瞎啊,要是撞到我弟妹,老子宰了你。”

  谷兆基和郑鑫炎焦急的大喊,并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同时手上准备术法,准备不惜一切代价,阻止野马的冲撞。

  可是,在他们听不到的地方,杨玉奴却眼睛放光,小声说道:“老公,这匹野马和咱们的白加黑好像呀,咱把它捉住,给白加黑做伴怎么样?”

  “行,看我的,你先往一边站站,别伤到你。”李青云说着,已经瞬间站到老婆面前,双手极为少见的灌输内力,一双手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眼涨粗,肌肉嶙峋,血管暴涨,朝撞来的野马抓去。

  “我没事,来只老虎也伤不到我,你别伤到野马就行。”杨玉奴后退的时候,还不忘嘱咐老公几句。

  那野马红着眼睛,喷着粗气,见有人居然敢挡自己的道,顿时大怒。眼看李青云的双手就要按在它的脑袋上,野马却突地直立,如困龙升天,双腿从空中猛踏下来,直奔李青云的脑袋。

  好家伙,这野马和白加起一样的暴脾气,李青云按它脑袋,只是想阻止它前进。它居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直接用蹄子想踢爆李青云的脑袋。

  “快闪开呀,你别找死。”骑在马背上的人,骑术果然不错,野马立起来时,他依然稳坐马背,只是双手紧紧抓着马的鬃毛。

  可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野马的蹄子离李青云的脑袋只有五六厘米,工地上的人和谷兆基等人,已经发出不忍心看到惨况的惊呼声。野马似乎通灵,一双暴怒的眼睛中充满了快意,似乎知道再过瞬间,眼前的人类就会脑袋开花。

  可是,它的蹄子瞬间停滞在空中,再也无法下踏分毫,因为李青云的双手已经稳稳托住它的两个蹄子。这一踏,不知有几千斤,李青云居然像没事的人一样,笑眯眯的盯着野马的双眼。

  “动不动就踢人,这可不好。我们家的白加黑以前也喜欢踢人脑袋,不过被我教训了几个月,现在非常乖巧听话。幸好你今天遇到了我,如果你踢死了别的村民,你就死定了,再好的马死了也只能吃肉。”李青云不顾野马的拼命挣扎,居然托着它的两个蹄子,把它往后推了十几米。

  黑色野马挣扎一阵子之后,两只后腿发软,不小心一滑,一屁股坐在泥泞处,暴躁的嘶鸣。马背上的男子也惊呼一声,一翻身,跳下马背。却因为地滑,摔了一身泥,极为狼狈的跑到十几米外的安全地方,大声嚷嚷着什么。

  那野马真凶,倒地之后,两只前蹄被抓着挣不开,居然张开大嘴,朝李青云脸上咬去。李青云冷哼一声,一扭脖子,躲开野马的大嘴,一头撞在野马的下鄂软肉处,疼得野马一阵嘶吼,不管不顾的,用大脑袋再次撞向李青云。

  “年轻人,这是我花大代价从山里逮的野马,据说是从什么地底溶洞里跑出来的,金贵着呢,有人出三百万我都没卖,你赶紧松开,可别给我打伤了,打伤了你赔不起。”这名男子也看出李青云一身的力量极为惊人,他目光闪烁,倒也没敢说难听的。不过他不关心李青云有可能受到的伤害,却只关心马,顿时惹恼了刚赶过来的郑鑫炎和谷兆基。

  “**先人板板,三百万算个毛,要是我兄弟和弟妹有个三长两短,老子把你和这只破马一块杀掉吃肉。”郑鑫炎是个暴脾气,刚才吓得不轻,李青云对他有大恩,他是真的担心他出事。不过他现在才算看明白,李青云也是有真功夫的人。

  谷兆基倒是没什么惊讶的,因为他见识过李青云的手段,转眼之间就能用武技把他干晕,手上的功夫肯定不弱。李春秋这样的化境武者,教出一个身藏不露的传人,属于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李青云使用蛮力和野马对接力量,这种粗暴野蛮的方式,还是让他开了眼界,单凭这身蛮力,就能在江湖上闯出一个偌大的名头。

  “嗯?”那三十多岁的男子扫了一眼郑鑫炎,冷声说道,“我说话客气,你也别欺负我这外地人。真把我惹急了,你这层次的修为不够看的。滚一边去,我懒得和你说话。”

  “你特么的……”郑鑫炎行为豪爽,说话也有些粗鲁,本是个厨子,后来又混迹江湖,这骂人的口头语说习惯了,特别是愤怒的时候。可是他被这人一瞪,居然有一种恐惧感,对方掐了一个诀,身上就有一股让人敬畏的气势,骂了半截,不知乍的,就骂不下去了。

  郑鑫炎知道,遇到一个修为高于自己的人,身气息隐藏得极好,如果不是对方故意展露,现在都不知道对方是个灵修高手。

  隐藏自身修为的法门,据说只有一些大门派大家族的精英才懂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但是因为稀少,所以才会成为某种身份的特征。

  杨玉奴听得却是生气,她自然看得出来,郑鑫炎是非常维护她们夫妇安危的,这骑马的男子看上去风度翩翩,说话腔调倒也柔和,但那表达出的意思,却是让人极为恼怒。

  什么马值三百万,值钱就能不顾别人死活?郑鑫炎说的没错,三百万算什么,要是伤了我老公,就算你赔偿三千万也不行。

  “老公,我突然觉得这马好难看,咱们家的白加黑多乖呀,才不带这样的野马玩呢。不用驯服它,它要是敢再挣扎踢人,一巴掌拍死算了。什么阿猫阿狗的把它当宝,咱们可不稀罕。”R1152